"全國總警長丹斯里慕沙哈山強調,自去年308全國大選以後,警方在執法時跟民聯州政府不存有任何芥蒂"
当你在星洲日报上不小心掠过这样一个标题和一个句子时,千万别笑了,也别怀疑,也别愤怒。他说得可是真的呢千真万确,毫无隐瞒的啊! 我们尊贵的(连任)总警长日前向传媒发出了如此的一番肺腑之言,令人觉得是不是又在为补选进行宣传呢?是不是受到什么指示呢?大家可千万别误会,他说的可是字字珠玑呢。当大家仔细的欣赏,品味时,必能了解当中的玄机。
依法行事不偏袒,这句话我们普罗大众要怎么解读呢?容易嘛,依法的法所指的是国阵,巫统的法;而不是马来西亚的联邦宪法,更不是马来西亚国会所通过的法。 所以,依法行事不偏袒,我们人民是完全可以理解。应为绝对不可能偏袒民联的。
他也说,警方没针对民联。 这也对!因为基本上而言, 警方是针对所有对国阵,巫统不利的人士,根本就不止民联而已。警方要对付拉惹柏特拉, 要对付这个,要对付那个,每天上演,人民看得眼花缭乱。却从来,没有听过警方要对付真正发表煽动词语的仁兄们; 杀害从远方而来的那个弱女子的真凶。
总而言之,这是场表演秀,可是他们应该还不清楚人民真的厌倦了吗?
还是他们还不清楚人民已经看得蛮透彻的了吗?
或许,他们把人民看得太过愚蠢,太过单纯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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